我的理解:父母当然可以拿钱帮孩子还,但是没有法律义务这么做. 本人如果没钱偿还,基本上每个月法庭只允许你拥有可以填饱肚子的钱,其余钱无论多少全部悉数上交,慢慢还. 另外当事人的生活会受监控.
; O- N1 c0 |1 n) I- X7 S3 [! d我有一个朋友在偓太华,快三年前的事了. 酒后驾车撞死了一个当地妇人. 法庭宣判他赔偿将近120万加元,还清才可以离开加拿大. 他也只是学生,无工作. 后来就打工挣钱,每月除去温饱的钱全部还债. 政府会聘一些有合同的第三方公司来监视你的生活状况和行踪. 最后他家里人想办法把钱给搞定了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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k9 ?8 X, I. H! j1 O/ x( w一个身边案例,仅供参考.